-----1.01更新内容----- 1.对整表视觉进行了升级,修订了部分提示词所在位置(更方便计阅读人员观察)。 2.在德育部分-加分项-参加集体活动添加了额外说明,对集体获奖的加分覆盖面和条件做了解释。 3.在德育部分-加分项-参加党、团、学工系统培训中添加了额外说明,明确了参与新生骨干训练营不作为加分项内容。 4.在德育部分-加分项-学生专兼职助管的院外任职证明增设了说明,规范了需注明的内容(时长、职位、是否有报酬等)。 5.在德育部分-加分项-学生骨干认证-赛事队伍任职中,增加了宣讲团主要负责人的认定等级。 6.在德育部分-加分项-学生骨干认证-服务校院专项工作开展中,删减了“专项工作组不提供勤工助学或志愿时长的,分值按1.5倍结算”。 7.在智育部分-加分项-作品收录、参展中,合并了校级和院级等级,并调整了赋分的分值和上限。 8.在智育部分-加分项-参加科研项目中,下调了立项和结项的最高累计加分分值(10下调至5)。 9.在智育部分-加分项-参加设计类学术类竞赛中,更新了整合后部分竞赛的最新叫法,(如“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命名更新为“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 10.在智育部分-加分项-参加非设计类学术类竞赛中,整体下调了参加其他方向未经推荐认证的学术竞赛的分值和加分上限。 11.在智育部分-加分项-成果专利中,下调了最多结算的项目数(从3下调为2)。 12.在智育部分-加分项中,对同一作品的重复获奖情况进行了规范,同一作品&荣誉&等级证书,仅在全学程结算1次。 13.在智育部分-加分项-专业技能、等级考试中,将满足赋分标准的驾驶证等级下调为C2。 14.在体育部分-加分项-参与体育赛事服务类活动中,提高了A档的赋分(从6增加至8) 15.在美育部分-加分项-参与文艺活动服务类活动中,对五月的花海、运动会风采展等兼具表演和竞赛性质的项目做了额外说明。 -----1.00更新内容----- 1.对基础分-扣分项的安全卫生扣分与记录处分扣分存在累计计算的情况进行了规范性说明。 2.对德育部分-加分项-个人先进事迹的院级及以下赋分做了调整,对签章感谢信的认定方式进行了额外说明。 3.对德育部分-加分项-主题宣讲加分项进行了调整,取消了党支部、班团、学生组织社团、课题组等规模进行专题分享的加分项。 4.在德育部分-加分项-学生骨干认证中,增加了教学信息员的认定等级。 5.对德育部分-加分项-学生骨干认证中,年级与任职登记以及绿苑舞团、绿苑乐团等学生社团和学生组织的认定进行了额外说明,对学生社团和赛事队伍并行的情况进行了说明。 6.对体育部分-加分项-参与体育赛事服务类活动的B档加分项,做了额外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