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林业大学
  • 学院概况
    发展历程
    未来愿景
    现任领导
    党政人员
    组织架构
    联系我们
  • 党群工作
    党建思政
    党政公开
    支部建设
    工会之家
  • 新闻动态
    党团新闻
    教学动态
    科研成果
    学生活动
    展览新闻
  • 教学科研
    系部简介
    专业建设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 师资队伍
    师资概况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外聘导师
    实验室人员
  • 招生就业
    本科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政策咨询
    就业资讯
  • 社会服务
    交流合作
    校企合作
    校友工作
  • 规章制度及下载
    规章制度
    教工下载中心
    学生下载中心
  • 院庆专题
    院庆公告
    院庆活动
  • 学院概况
    发展历程
    未来愿景
    现任领导
    党政人员
    组织架构
    联系我们
  • 党群工作
    党建思政
    党政公开
    支部建设
    工会之家
  • 新闻动态
    党团新闻
    教学动态
    科研成果
    学生活动
    展览新闻
  • 教学科研
    系部简介
    专业建设
    学科建设
    科学研究
  • 师资队伍
    师资概况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外聘导师
    实验室人员
  • 招生就业
    本科生招生
    研究生招生
    政策咨询
    就业资讯
  • 社会服务
    交流合作
    校企合作
    校友工作
  • 规章制度及下载
    规章制度
    教工下载中心
    学生下载中心
  • 院庆专题
    院庆公告
    院庆活动
首页- 教学科研- 学科建设

教学科研

  • 系部简介
  • 专业建设
  • 学科建设
  • 科学研究
教学科研
  • 系部简介
  • 专业建设
  • 学科建设
  • 科学研究

设计学(130500 Artistic Design 科硕)

发布时间:2021-04-12

(一)学科简介

北京林业大学 2003 年获批设计艺术学硕士学位授予权,2011 年取得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学科主要研究方向有:环境设计与理论、装饰艺术设计与理论、视觉传达设计与理论、工业设计与理论、公共艺术设计与理论。本学科现有教授 5 人,副教授 20 人;拥有综合材料实验室、油泥模型、印刷实验室、木雕与家具实验室、壁画与编织实验室、摄影实验室等实验室。

本学科倡导绿色生态设计理念,强调艺术设计与自然生态的融合,倡导优化人居环境。通过环保材料在设计中的应用,以及在公共艺术设计、自然景观视觉信息化设计等方面的探索和研究,逐步形成特色。

本学科主要培养具有科技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高素质、高层次新型人才,研究生毕业后能在企事业单位、专业设计部门、科研单位从事设计及设计管理工作。

(二)培养目标

本学科培养的研究生应具有良好的品德和积极进取,团结协作的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掌握本学科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对本学科的现状 和发展趋势有基本的了解;具有现代设计创新思维,熟练掌握现代设计方法,能独立从事设计创作; 较为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

(三)培养方式

1.实行导师负责制,也可以组成以导师为主的研究生指导小组(2-3 人),进行研究生指导。

2.深化课程内容和教学手段改革。以“课题制”的形式组织学生学习与实践研究,提高学生 的设计实践能力。

3.充分利用学院与众多知名艺术家、设计师和各产学研基地的紧密联系,建立政府部门、社 会行业单位和学校的“三位一体”的联系制度,探索设计人才培养的新路径。确保设计学硕士教育 始终紧贴社会需求,充分体现本学科学位教育所具有的明确职业指向性。

(四)学习年限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提前完成所有培养环节和论文工作且符合学院的相关规定者,可申请提前答辩,但最多只能提前 1 年;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学习年限者,由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 经导师和相关部门批准,可适当延期,但不得超过 1 年。修业年限期满,未毕业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五)学科(研究)方向

1.环境设计与理论;

2.装饰艺术设计与理论;

3.视觉传达设计与理论;

4.工业设计与理论;

5.公共艺术设计与理论。

(六)学分要求与课程、必修环节设置

本学科总学分基本要求为 28 学分,包括课程学习 23 学分和必修环节 5 学分。必修环节设置包 括学术研讨与报告(2 学分)、开题报告(1 学分)、实践训练(2 学分)三部分。

1. 课程设置

课程学习的学分基本要求为 23 学分,其中学位课学分为 16 学分,课程学习原则上要求在第一 学年之内完成。凡符合《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课程免修管理办法》的研究生,可在新生 入学两周内申请免修硕士研究生第一外国语课程。具体课程设置如下:

选课要求及说明:

(1)选修课按不同学科方向的专业特点而设置,不同学科方向的同学应在导师指导下选择对应的专业课程。

(2)由于本学科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专业类课程取得学分需要研究生具备一定的绘画造型基础。

(3)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取的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至少补修 3 门本科生的主干课程。补修课只记成绩,不计入总学分。

2.必修环节

(1)培养计划

研究生入学后,导师(组)应根据本学科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的研究方向和个人情况以及本人承担的在研课题,指导研究生做好培养计划的网上制定。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和论文研究计划。课程学习计划须在入学后两个月内完成学习的课程、学时、学分等的制定;论文研究计划须在开题报告论证之前对论文主要研究内容和文献阅读与材料准备、论文开题、论文研究、论文撰写、论文答辩环节作出具体安排。培养计划由导师网上审核通过后执行。

(2)学术研讨与报告(2 学分)

本环节应结合硕士研究生的专业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由导师、学科、相关领域专家和研究生共同参与。应围绕本学科或相关学科领域的前沿动态、最新进展和已取得的研究成果等方面,以专人报告、集中讨论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讨与报告。学术研讨与报告每学期举行不少于2次(其中研究生本人汇报不少于 1 次),累计不少于 10 次。每次学术活动后,需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学术研讨与报告举办情况记录表”(以下简称“记录表”)。在入学后第五学期12月之前,研究生需填写“北京林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学术研讨与报告评价表”(以下简称“评价表”),经导师考核、学科评定。评定通过后,研究生应将“评价表”和“记录表”装订成册后提交到所在学院,由研究生秘书将其信息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计 2 学分。

(3)开题报告(1 学分)

研究生开题报告应在导师指导下,通过查阅国内外文献资料,撰写“北京林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在开题报告中,须详细论述相关研究领域的发展趋势、国内外的最新科研成果(要求阅读文献不少于 30 篇;文献综述字数至少 1.5 万字;条理清晰,文字通顺简练。)及研究方法进行详细论述,并提出自己的看法,确定研究内容。开题报告书需首先获导师认可通过,并在举行开题报告会的前一周送交考核小组成员审阅后方可参加开题。开题报告由考核小组进行论证,最晚于研究生入学后第三学期内完成。论证通过者,在规定期限内根据考核小组评议意见对原报告修改完善,经导师、学科同意、签字完毕后将开题报告提交到所在学院审批后备案,计 1 学分,同时导师须定期对其研究工作进行检查;论证未通过者,应在三个月后重新开题;重新考核仍未通过者,学籍顺延 1 年;顺延期满仍未重新开题或第 3 次开题未通过者,按退学处理。研究过程中更换论文研究方向的需进行重新开题。

其他要求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关于学术型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的规定(修订)》执行。 (4)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的中期考核一般在入学后第四学期 6 月之前进行,由硕士研究生所在的学院统一安排,各学科负责组织和实施。审查小组要对其思想品德、课程学习、科研能力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流,然后将考核结果报研究生院。 其他要求按照《北京林业大学关于研究生中期考核的规定(修订)》执行。

(5)实践训练(2 学分)

实践训练是指本专业研究生均需参加艺术实践活动,主要包括:参加部分教学工作;结合研究课题到企业参加调研和艺术实践活动,学科和导师应尽可能为研究生进行考查、实习、调查研究和参加学术会议提供并创造条件。实践训练结束后,研究生须提供相关以签章为准的证明材料,并填写、打印“北京林业大学学术型研究生实践训练考核表”,由导师进行评定是否满足 2 学分(或32 学时)的工作量,然后将相关材料上报学科方向,经学科方向评审通过后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备案,由研究生秘书将其信息录入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计 2 学分。

(七)学位论文或毕业论文

学位论文对研究生学科理论研究能力进行综合考核。论文的选题应有独到的见解或解决实际问题,能表明作者从事研究或独立承担技术工作的能力。论文篇幅一般在 1.5-2 万字左右,要求论点鲜明,立论准确,概念清楚,分析严谨,文字精炼,图文并茂。 设计学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根据自身的专业特点,还要求完成毕业设计,研究生的毕业设计是对研究生艺术设计实践能力的总结。设计作品应有独到的审美视角,并体现出运用所学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学位论文和毕业设计各占 50%。

(八)其他要求

1. 发表论文与设计成果要求:

(1)学生在读研期间需在国家级艺术类核心期刊至少发表 1 篇学术论文,发表论文内容要求符合毕业论文研究方向的相关领域;且在读期间其设计方案被企业运用,或获得设计专利认证,或参加省部级以上展览。

(2)论文发表要求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责任单位必须为“北京林业大学”的论文被认定为合格论文。国家级艺术类核心期刊是指《艺术教育》、《美术向导》、《艺术与设计》、《中国艺术》、《设计》、《包装与设计》、《包装工程》、《美术大观》、《中国建筑装饰与装修》、《装饰》、《南京艺术学院学报》、《美术研究》、《美术观察》、《美术》、《新美术》、《世界美术》、《美术学报》、《中国书法》、《美苑》、《美术与设计》、《艺术探索》、《艺术评论》、《文艺研究》等或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核心库期刊级别以上的期刊。

(3)被企业运用的设计方案或设计专利认证或省部级以上展览须有签章证明或证书。 2. 其他按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学位类型

学位论文按照北京林业大学有关规定组织送审和答辩,经答辩委员会审查通过,并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批准后,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通讯地址:北京林业大学93号信箱 邮编:100083

电话:86-10-62336564 邮箱:adc@bjfu.edu.cn

Copyright © 2013 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All rights Reserved

友情链接:

  • 中国美术家协会
  • 中国工业设计协会
  • 北京设计学会
  • 艺心向党
  • 艺资讯
  • 北林艺术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