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林业大学学生住宿管理办法》和《艺术设计学院学生公寓违纪问题通报批评和宣传教育工作实施细则》,针对近期违反相关条例的以下同学给予通报批评:
康xx,女,系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于2025年11月17日在学13楼宿舍内存放小型洗衣机。
马xx,女,系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于2025年12月13日在学13楼宿舍内存放打火机。
魏xx,女,系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于2025年11月21日在学13楼宿舍内存放存放电夹板。
杨xx,男,系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于2025年10月9日在学11楼宿舍内饲养昆虫。
杨xx,男,系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于2025年11月19日在学11楼宿舍内使用或存放吸尘器。
朱xx,女,系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于2025年11月24日在学13楼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电直发梳。
朱xx,男,系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于2026年1月8日在学11楼宿舍内存放打火机。
钟xx,男,系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于2025年12月19日在学11楼宿舍内存放打火机。
巨xx,男,系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于2025年10月31日在学11楼宿舍内存放打火机、有烟头。
希望各位同学引以为戒,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公寓安全。
公示期:2026年1月21日-2026年1月28日
联系人:王艺婷,010-62336475
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