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各位班主任: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风建设,规范学生日常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请假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 (下文简称《管理办法》),结合上学期我院线上请假制度运行情况,现就学生请假的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面向学生的请假要求
1、严格请假适用范围
学生应按人才培养方案规定参加上课、实验、实习、劳动、军训等各项教学活动。除因病、因事等正当理由外,不应随意请假。严禁以“买不到车票”“参加校外活动”“兼职打工”等非必要理由请假。
2、规范请假流程
书面申请为主:学生须通过学院线上请假系统提交申请,并如实上传相关证明材料(病假需在销假时附件上传校医院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事假需提供说明及证明材料)。
紧急情况处理:如遇急症、突发急事无法线上申请,应第一时间联系班主任请假,事后及时补办线上手续。
班主任审核责任:班主任应严格核对请假理由及证明材料,按《管理办法》第五条核定请假天数权限。3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3天以上7天以内由班主任审核后提交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批准;7天以上须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3、明确请假时限与销假要求
每次请假(含续假)不得超过4周,每学期累计请假不得超过6周,超出者应办理休学手续。
请假期满后,学生本人须及时在系统办理销假。需续假的,应按原流程重新申请。
未按要求在系统销假者,不可继续在系统请假。
4、违规处理
未履行请假手续旷课、私自离校或伪造虚假理由者,将按《北京林业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办法(试行)》严肃处理。
二、面向班主任的工作要求
1、严格审核请假材料
病假:是否提供校医院证明(北京地区以外就医须为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证明中的建议休息时间是否与请假时段一致。如当下仅可提供挂号证明者,班主任应仔细审核学生销假时是否补齐医院证明。
事假:是否提供充分、真实的事由证明材料。
紧急情况:对因急症、突发急事无法提前提交材料者,班主任应与学生核实情况,并记录核实时间、方式及结果,事后督促学生在2个工作日内补全材料。
材料真实性:如对证明材料存疑,班主任有权要求学生补充说明或提供进一步证明;发现伪造材料者,应及时上报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对不予批准情形坚决驳回
班主任可根据《管理办法》,对不予准假的情况,班主任有权在系统中说明理由并直接驳回。
3. 加强请假后的管理与沟通
学生请假期满后,班主任应提醒学生1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完成销假,未按时销假者暂停其后续请假权限。
4. 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如发现学生有以下情形,班主任须24小时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报告:
连续旷课或私自离校;
以虚假理由请假或伪造证明材料;
请假逾期未归且无法取得联系。
请各位班主任老师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加强请假审核,全体同学自觉遵守校规校纪。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请假管理办法(试行)
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2026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