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师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勉励语重要精神,弘扬“植绿报国”北林精神,教育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与现实相结合的“大思政课”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按照学校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院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主题
植绿报国
二、实践时间
2026年6月-9月
三、参与对象
北京林业大学青年教师、全日制在读学生,鼓励跨学院学科跨专业跨年级组队、鼓励本研学生联合组队开展实践。
四、实践内容
本年度社会实践活动将围绕以下八个专项开展,各项奖励荣誉将向重点专项予以倾斜。
全国三下乡实践及团市委相关专项、北京市揭榜挂帅项目等社会实践专项将陆续发布,各团队可及时关注并按要求报名参加,如参加并成果立项可在结项时填报附件7《三下乡及其他专项情况统计表》。
(一)重点专项
1.“绿色长征”专项
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开展山地资源调研、水土资源保护、林地生态科考、耕地保护和生态修复、河湖生态环境保护、草地生物多样性保护、防沙治漠实践等生态环保活动。重点结合“十五五”期间生态治理项目进行攻坚。
2.“揭榜挂帅”专项
结合国家战略需求、学校事业发展需要、基层治理和绿色发展实际面向全校各单位及校外合作单位征集一批实践榜单,未成功立项的校内揭榜挂帅专项可结合实际情况转为报名其他专项。本专项补充通知另行发布,“揭榜挂帅”项目相关要求可见附件4、5。
(二)其他专项
3.“青声传绿”开展生态文明宣讲专项
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成就、美丽中国建设和生态文明法律法规建设等方面,结合《生态环境法典》颁布实施重要节点,多形式多渠道开展生态文明主题宣讲,扎根中国大地,讲好中国故事。
4.“青春向党”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专项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红军长征胜利90周年等时间节点,追溯红色记忆、访谈红色人物、挖掘红色故事等,进行党的理论知识宣讲及青年化阐述,树立爱党报国信念。
5.“青筑乡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专项
积极发挥知识、技术优势,围绕美丽乡村共建共治、科技乡村智慧赋能、文明乡村规划提升、法治乡村宣讲咨询等方面,开展科技支农、卫生医疗、资助政策宣讲等活动,做好和美乡村建设,讲好科右前旗等地乡村振兴故事。
6.“青智未来”激发科技创新活力专项
以“挑战杯”“互联网+”“勉励杯”“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等创新创业成果转化为牵引,为地方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技术支持,实现调查研究与科技服务的有机贯通,贡献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7.“青砺基层”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专项
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开展精细化国情社情民情调研,紧密结合自身学科专业,开展基层治理实践。重点结合师生对雄安校区规划建设情况关注需求及对雄安新区发展期待开展雄安新区发展调研。
8.“青赴边疆”聚焦边疆综合发展专项
重点围绕国防教育、国家安全教育、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等方面,组织青年学生开展边疆地区生产劳动、政策宣讲、结对交流等调研学习,组织《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宣教,生动讲好新时代卫国戍边的青春故事。
五、实践形式及要求
(一)实践形式
实践形式包括团队实践和个人实践。
1.鼓励团队实践,人数为6—12人(超出不予认证),各团队指导教师人数不得超过3人(含校外导师,超出不予认证),实践时长原则上不少于5天。学院原则上培育至少两支社会实践示范团队,选派团干部、专业教师双指导教师开展活动,并予以侧重支持。
2.个人实践时长原则上不少于7天,应为各级团组织组织开展的“返家乡”“扬帆计划”“青年实干家计划”“政企实习”“社区报到”等实践活动(例如学生可在团中央“创青春”微信公众号-服务平台-返家乡端口上报名参加既定实践岗位)。
3.每名同学每个假期可参与多项实践,但每个假期至多认定1次完成。
(二)实践要求
1.根据要求,我院2023级本科生起以后,每名学生本科期间需参与至少3次社会实践活动,包括1次“返家乡”社会实践。研究生同学在校期间需参与2次社会实践活动(其中至少1次团体)。
2.鼓励本研学生组队实践,团队中本科生不低于3人即可认证为本科生团队实践、研究生比例不低于60%即可认证为研究生团队实践,不受团队负责人身份限制;鼓励以党团支部(包含功能性支部)为单位组队实践。
3.线下实践的同学行前必须购买保险、签订附件8:《安全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如未完成则取消实践资格、不得进行实践)。
六、组织流程
(一)团队实践
1.召开说明会
学院拟开展2026年暑期社会实践工作线上说明会,进行工作部署并邀请往年优秀团队展示,具体安排后续通知。
2.立项申报
由团队负责人(团队负责人必须为我院学生)填写附件1:立项申报表(团队)、附件2:情况统计表(注意使用正确的sheet工作簿)及立项PPT(8页以内,含对项目背景与拟解决的问题、团队组成与工作日程安排、预期成果与意义、人身意外险采购情况及附件8:《安全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签署情况等内容进行说明。其中如未确定实践具体时间建议购买覆盖预期时间的保险并签订安全承诺书),经指导教师通过后,于6月23日(周二)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530669689@qq.com(邮件命名格式:拟申报专项名称+团队名称+负责人姓名+班级+联系方式)。
3.立项审核
拟于6月24日起对实践立项材料开展审核,择期公布立项通过的团队。
4.实施开展
通过立项的团队应按计划开展实践工作,行前应做好安全预案(行前未购买覆盖实践时间保险或未签署安全承诺书的取消实践资格、不得进行实践)。实践期间,团队或个人的宣传材料可联系学院“艺资讯”平台进行协助报道。
5.结项评优
实践团队应在实践结束后一周内整理实践成果,实践成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①《社会实践论文》、《社会调查报告》或《团队纪实总结》三者中选择一份提交;(3000字以上,必交)
②《成果提交手册》(附件3)一份;(含实际实践情况及人员信息、媒体报送情况、团队宣传信息等,必交)
③20张以上有代表性的实践照片(分辨率1920×1080以上,JPG或PNG格式)及相关影像资料,其中一张必须为团队成员合影;(必交)
⑤拍摄制作的暑期社会实践视频;(至少1分钟的特色视频,必交)
⑥实践成果PDF—通过实践形成的工作成果,包含实践简介、实践成果(画册、模型、图纸、文化产品)等,但不仅限于这些内容。(格式要求后附,必交)
开学后学院将进行结项材料提交和结项答辩,具体安排开学后通知。学院将根据评审结果评选院级奖项、推报校级及市级答辩或奖项。
(二)个人实践
1.召开说明会
参考团队实践,拟自行开展实践的个人,可参会收听安全注意事项,学习优秀经验等。
2.立项申报
学生本人填写附件9《个人立项申报表》和附件2《基本情况统计表》(注意备注班级及个人姓名),将电子版提交至班级团支书,由团支书汇总班级全体同学的表格(全体同学的汇总表需汇总至一个表单内)。团支书于6月23日(周二)中午12:00前,发送至指定邮箱530669689@qq.com(邮件命名格式:个人实践+班级+班级负责人姓名+联系方式);个人直接提交至邮箱的材料不予受理。
没有在截止日期前提交《个人立项申报表》和《基本情况统计表》而自行开展社会实践的个人,或立项材料提交后没有通过的个人,不予个人实践认证。
立项阶段,请填写《个人立项申报表》至“实践结项阶段”之前的内容。
3.立项审核
拟于6月24日起对实践立项材料开展审核,择期公布立项通过的个人。
4.实施开展
按计划开展实践工作,实践前应做好安全预案,将实践时间等相关情况告知家长并同意,如涉及线下实践等情况的应购买保险(如未征得家长同意或未购买保险的取消实践资格、不得进行实践)。实践期间,如有优秀宣传材料可联系学院“艺资讯”平台进行协助报道。
5.实践结项
个人实践完成后,需于指定时间前将完整的撰有个人实践心得(3000字以上)、写有用人单位意见、盖有用人单位公章的《个人立项申报表》纸质版提交至班级团支书处,由团支书收齐统一按要求上交;此外,《个人立项申报表》电子版需同步提交至班级团支书处,由团支书收齐统一按要求提交至指定邮箱。结项具体工作事宜后续通知。
七、工作提示
1.学校将对结项答辩后优秀团队给予一定经费支持(具体支持团队数量及金额以学校通知为准)。经费可报销打印费、部分交通费等,不可报销餐饮费等(具体以财务部门规定执行)。
2.团队实践的负责人需为团队全体线下成员(含随队指导教师)购置人身意外险并签署附件8:《安全承诺书(家长知情同意书)》,并在立项PPT中予以体现,未完成的不得开展实践工作。个人实践的同学应将实践时间等相关情况告知家长并同意,如涉及线下实践等情况的应购买保险(如未征得家长同意或未购买保险的取消实践资格、不得进行实践)。全体参与实践的同学应避免前往高难险峻地域、关注天气变化等,注意个人人身安全。
3.如团队实践获团中央、各地方等立项应注意按照相关方面要求完成宣传报送、成果提交等方面工作。
4.原则上,团队实践应至少在一个校外官方媒体发表1篇宣传稿件,并在“艺资讯”至少提供实践总结推送1篇。
5.以组员身份参与学校职能处室和其他学院、乃至其他高校实践团队的,须按照个人实践的程序进行立项申报;并于实践结束后出具有相关单位签章的《个人立项登记表》或由相关单位直接出具印有签章的资质认定、3000字以上实践心得等,计入个人实践1次。
6.各团队应告知指导教师按照附件6:《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工作要求及指导情况总结表》要求开展工作,并于团队结项时提交此材料。
附件:1.立项申报表(团队)
2.情况统计表
3.成果提交手册
4.榜单汇总表
5.榜单征集表
6.指导教师工作要求及指导情况总结表
7.三下乡及其他专项情况统计表
8.社会实践活动安全承诺书(家长知情书)
9.立项申报表(个人)
艺术设计学院团委
2026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