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师生,根据《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表彰与奖励工作办法(试行)》(北林学发〔2024〕8 号),我院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艺术设计学院单项类表彰项目评定细则,包括崇德先锋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金、体育优秀奖学金、文艺优秀奖奖学金和志愿实践奖学金。
现将本评定细则面向我院师生公示,征求意见,公示期3天。将经过不少于2轮公示,在广泛征求全院师生意见的基础上,自2025年9月1日起施行。
公示期间,接受全院师生的指导和意见,如有情况反映,可发送邮件至why98@bjfu.edu.cn或致电010-62336433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