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艺术学院学生:
现将我院2025年寒假个人社会实践结项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材料提交
2月26日前,将完整的撰有个人实践心得(3000字以上,可打印)、写有用人单位意见、盖有用人单位公章(或电子章)的《个人立项登记表》(模板见立项通知)纸质版提交至班级团支书处,由团支书收齐;团支书于2月26日17:00前,以班级为单位,提交至学院团委王艺婷老师处。
此外,《个人立项登记表》电子版(word或pdf,内容要求与纸质版一致,可无用人单位印章)需同步提交至班级团支书处(注意备注本人姓名),由团支书收齐统一后,于3月4日(周一)17:00前,命名“班级-个人实践结项”,发送至指定邮箱2457206052@qq.com。
二、结项认定阶段
学院将依据立项材料和纸质材料提交情况进行核对,择日公示2025年寒假个人实践最终结项认定结果。
三、其他
1.根据学校要求,2022本科生及更早年级的每名学生本科期间需参与至少2次社会实践活动,完成后赋予相应学分。自2023级本科生起之后的本科生,每名学生本科期间需参与至少3次社会实践活动,包括1次“返家乡”社会实践。研究生社会实践的次数要求,根据研工部具体通知确定。
2.以组长或组员身份参与学校职能处室(如招生宣讲工作)和其他学院、乃至其他高校实践团队的,因团体实践统一认定周期存在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在截止日期前提交盖章纸质材料的同学,可先行提交未盖章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待认定完成或盖章证明下发后,追认相关实践情况。
3.学院将在寒假个人社会实践中选树一批立意深刻、内容充实、对个人和社会有积极正面意义的代表进行宣传报道,各实践个人如有值得宣传报送的正面事迹案例,亦可咨询学院团委崔老师进行宣传报送。
共青团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5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