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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办法

发布时间:2020-10-23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41号令)《北京林业大学本科学生管理规定》《北京林业大学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办法》,为顺利开展本科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工作,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初步审查和复查对象

当年入学及报到的全日制本科新生。

二、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

(一)初步审查时间

新生报到时进行。

(二)初步审查内容

学院对照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检验其与新生本人实际情况是否相符。

(三)初步审查工作安排

学院根据初查情况完成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报告,并于新生报到后15天内报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教务处)。

(四)初步审查结果应用

1.新生录取通知书、身份证与新生本人实际情况相符的,办理入学报到手续;情况不符的,即时将具体审查情况报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听取处理意见。

2.未按期报到入学,且未请假或请假超过两周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拟按放弃入学资格处理的,学院出具意见,报请教务处处长办公会。学院留存与学生联系确认的有关记录至专业最长学习年限结束(四年制专业保留六年,五年制专业保留七年)。

3.正常报到并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学院按程序报送保留入学资格申请材料和有关文件。

三、新生入学资格复查

(一)复查时间

新生报到之日至报到后三个月。

(二)复查内容

1.身份信息复查:学院对新生的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不迁户的考生应提供户籍地派出所提供的证明,盖户籍专用章的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入学登记表等材料与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电子档案逐一比对,严格核查,确认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复查报告。

2.艺术专业复测:由基础部基础课任课教师对设计学类专业录取新生开展入学专业复测,根据课堂检测情况,学院教学办公室形成复查报告。

(三)复查有关事项及结果应用

1.复查中,如发现有可疑信息,应及时报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一步核查。

2.复查中,发现有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报请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决议。

3.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健康状况不适宜在校学习,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可以按照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如保留入学资格期满仍未康复,可再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但累计最长不超过两年。

四、工作要求

(一)按照教育部关于新生入学资格复查最新文件要求认真开展有关工作,严防冒名顶替。

(二)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和复查是一项政策性、纪律性极强的工作。学院高度重视,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防疏漏,扎实有效开展各项工作。

(三)学院将依规依纪严肃开展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工作。

(四)发现问题将及时向新生入学复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加强沟通协调,妥善处理有关问题。

五、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继晓

副组长:王瑾 薛凤莲 史钟颖

小组成员:学院团委办公室 学院教学办公室

六、附则

(一)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二)其他未尽事宜由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小组研究解决。

(三)本办法由新生入学复查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艺术设计学院

2020年10月22日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35号 通讯地址:北京林业大学93号信箱 邮编:100083

电话:86-10-62336564 邮箱:adc@bjf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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