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根据《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修订)》《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结合我院本科教学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第二章 转专业工作组
第二条 为保障转专业工作顺利进行,特组织工作组负责本次转专业工作:
组长: 姜金璞 兰超
副组长:韩鹏
组员: 赵雁 房钰栋 彭月橙 胡贤明 王渤森 张正
第三章 接收专业接收学生数及条件
第三条 可接收专业、年级及人数:
专业:设计学类;年级:2023级;人数:6人
专业:动画;年级:2023级;人数:1人
第四章 转专业接收考核方式及内容
第四条 转专业接收考核方式及内容
(一)申请学生需于9月6日11:00前将于可信成绩单系统获取的加盖学校教务处红色电子章的正式电子成绩单(非教务系统内成绩界面截图,截图不予接收)发至邮箱zzhang@bjfu.edu.cn。
(二)申请学生需按通知,准时到达考场参加考核,缺考、迟到30分钟,均视为放弃,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各科目考核成绩均达到80分及以上,方可视为通过考核。各科目(笔试两个科目、面试一个科目,共计三个科目)成绩取平均值计为最终成绩进行排名;
(四)非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大一设计学类专业,需参加由我院组织的设计学类专业测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内容包含色彩造型、设计基础两个科目;
(五)非艺术类专业学生申请转入大一动画专业,需参加由我院组织的动画专业测试,分为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其中,笔试内容包含色彩造型、动画设计基础两个科目。
第五章 转专业工作流程
第五条 转专业工作流程
(一)9月3日,学院网站公布转专业工作方案、各专业接收名额及相关规定,学生可登陆查看。申请转专业学生需于9月3日在原学院完成电子注册。
(二)9月4日-5日,面向学生进行转专业有关规则说明和咨询介绍(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62336453)
(三)9月5日24:00前,有意愿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教务系统完成转专业申请。
(四)9月6日上午11:00前,学院在教务系统完成学生转出审核,并将学院转出审核合格学生的信息汇总表交教务处。
(五)9月6日上午11:00前,申请学生需将于可信成绩单系统获取的加盖学校教务处红色电子章的正式电子成绩单(非教务系统内成绩界面截图,截图不予接收)发至邮箱zzhang@bjfu.edu.cn。命名方式为“成绩单+学院+姓名+学号”。可信成绩单系统操作说明详见http://jwc.bjfu.edu.cn/xzzq/83622.html。学生初始访问系统时,初始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学生身份证号。
(六)9月8日-11日,学院组织申请转入的学生进行审核和考核工作,确定拟接收名单,并于9月11日上午9点前,在教务系统提交考核情况和拟录取结论,同时将拟录取结论信息汇总表报教务处。具体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申请转入的学生。
(七)9月11日-13日,完成拟录取名单公示。
(八)9月14日,转专业名单提请学校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九)9月15日24:00前,被录取学生本人在教务系统确认转专业结果。
说明:
1.获批转专业的学生须于2023年9月15日24:00前登陆本人教务系统进行确认操作。逾期不操作视为自动放弃。
2.根据学校转专业管理办法,获批的转专业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在教务处办理相关学籍异动手续(即:在本人教务系统进行确认操作)。学籍异动手续一经办理,不得退回原专业。
第六章 附则
第六条 本办法自发之日起施行,由艺术设计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北京林业大学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工作日程安排
2.艺术设计学院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转专业接收专业目录
3.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4.教务系统学生端转专业申请和确认操作说明
艺术设计学院
2023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