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毕业生党员:
根据组织部有关安排,现就我院2025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事宜安排如下:
一、工作对象
我院全体在籍的2025年夏季毕业生党员(包括预备党员)。
二、工作目标
在规定时间内,全体工作对象的纸质党员档案核验完整性和准确性无误,装入个人人事档案发出;线上系统电子党籍转入个人离校后工作、学习、生活所在单位相应党支部,或按规定办理关系暂存等待后续转接。
三、概念解读
(一)纸质档案与电子党籍
我校党员的有关资料,分为纸质党员档案和电子系统党籍两部分。
1.纸质党员档案
(1)纸质党员档案即党员在整个入党环节中,所撰写和记录的全部纸质材料,包括入党申请书、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思想汇报、入党志愿书、函调、群调、公示、票决汇总情况、培训结业证书、转正申请书、预备党员培养考察表等。
(2)我校纸质党员档案按照规定统一归入个人人事档案,随人事档案流动。2025年1月及之前转正党员的纸质党员档案,已于前期归入个人人事档案;2025年1月之后转正党员的纸质党员档案,将于6月中旬启动档案审查核验,于6月下旬归入个人人事档案。
(3)个人人事档案现存放于我校档案馆,将按档案馆有关工作安排,于2025年暑期陆续发出,具体时间以我校档案馆通知为准,发出后可根据档案馆给出的物流编号,查询物流信息去向和寄送时间。
(4)个人人事档案的去向,根据毕业生毕业去向的不同而定,以毕业生本人在我校就业服务系统中,户档信息填写登记的档案去向为准。
2.电子系统党籍
(1)电子系统党籍即党员在关系所在当地,党组织用于线上进行党员信息统计、关系接收与转出等工作的系统内,为党员注册使用的系统内党员账户。
(2)我校与北京市绝大多数党组织使用的党员信息系统为“党员E先锋”,其中我院党员的电子党籍主要由学院党委统一进行维护,党员个人一般不需要进行操作。
(3)北京市外绝大多数党组织使用的党员信息系统为“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由各地基层党委按实际情况进行维护,党员个人根据党委要求进行操作。
(4)“党员E先锋”和“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可分别实现系统内部的转接,部分情况下也可实现跨系统的线上转接。同时,两个系统也可根据转入党员的真实情况,在系统直接录入新的党员账户。
(二)党组织关系转接
1.一般意义上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包括纸质党员档案和电子系统党籍2部分的交接。即党员本人学习、工作、生活所在单位,既承担党员纸质档案的存储、又承担电子党籍账户管理。
2.因全国单位中,具备纸质档案存储资质的单位较少(多为政府、军队、学校、央企国企等)。故本通知所指关系转接,更多意为电子党籍于系统内或系统间的转接。
3.在涉及系统间转接时(往往为毕业生党组织关系从京内转至京外),接收方党组织可选择跨系统转接或纸质介绍信线下转接。其中跨系统转接即直接在系统内按全称跨系统检索接收单位,只能向上级党委发起转接(不能直接转接至目标支部),且对目标党委全称要求较高(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的全称,一个字都不能错)。线下转接即根据提供的转接信息开具纸质关系介绍信,由接收单位根据介绍信信息,在“全国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为毕业生党员新建一个电子党籍账户,线下转接介绍信支持直接开至党支部。
4.毕业生党员要根据自己实际毕业去向,按下文所述方式,寻求自己工作、学习、生活所在地的党组织(或其他可以接收自己组织关系的党组织),将电子系统党籍转入该党组织,并接收该党组织的管理、参加会议活动和缴纳党费。
5.因我校毕业生纸质党员档案按照规定统一归入个人人事档案,随人事档案流动。毕业生将转入党组织针对毕业生党员个人人事档案的接收与否、纸质党员档案的调取与否等,按该党组织的具体要求为准。
(三)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
1.组织关系转接介绍信即党员本人所持的一份盖章纸质凭据,由原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交由关系发生转接的党员本人,由本人向将要转入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提供。
2.我院在本次2025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转接工作中,不主动向发起关系转接的毕业生党员提供盖章介绍信,若毕业生党员将要转入的党组织需要,请按下文通知索要。
四、工作安排
1.接收单位联系(6月1日-6月7日)
毕业生党员根据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表》按自己的实际毕业去向,查询获悉自己纸质党员档案去向,并按照电子系统党籍关系去向指引,自行联系可以接收的单位,问询接收有关情况信息。
2.登记信息填写(6月1日-6月7日)
(1)毕业生党员自行联系到可以接收的单位后,根据附件3《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填写需要,联系接收单位获悉有关内容,按照本人实际情况,如实填写登记表。
(2)若按附件1《党员组织关系转接说明表》要求,属于允许申请关系暂留的情况,且确系没能找到关系接收单位,则按本人实际情况,填写附件4《出境暂留申请表》或附件5《关系暂留申请表》电子版,签字部分使用电子签。
(3)此外,全体毕业生党员需按本人转接登记情况,填写附件2《承诺书》电子版,签字部分使用电子签。
(4)以上电子版材料,填写确认无误后,提交至支部学生书记处。
3.支部汇总提交(6月8日)
(1)各支部学生书记需提醒支部毕业生党员,及时联系关系接收单位,填写信息登记(毕业生党员情况可参考附件6《22硕&21本党员信息表》)。截止日期前,各支部学生书记需汇总支部全体毕业生党员转接情况。
(2)附件3《组织关系转接登记表》每个支部汇总至1个文件,其他文件另起一个文件夹,以“姓名-XX申请表/承诺书”命名,打包后发给学院崔老师。
4.党委组织转接(6月中旬)
学院党委将审核涉及同学的《关系暂留申请表》,提出审批意见。并委派专人,按毕业生党员填报的组织关系转接去向,在系统发起关系转接,并将转接发起情况及时公布至群内供毕业生党员查验确认。
5.接收单位接收(6月中下旬后)
(1)毕业生党员需时刻关注公布的党组织关系转接发起情况,并配合两方党委有关工作。
(2)毕业生党员需积极配合接收方党委的转接需要(如额外开具盖章纸质介绍信、调阅纸质党员档案查阅等),并参加接收方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按时缴纳党费等。
(3)接收方确认接收后,毕业生党员需联系接收方党委获取接收成功凭据(纸质介绍信盖章回执、盖章党员关系证明、接收方系统截屏等),并主动向学院党委出具,用于学院党委核销电子系统党籍账户。
四、注意事项
1.全体在籍2025届毕业生党员党组织关系,除以上标明允许办理暂存的特殊情况以外,均需要办理关系转接,将个人党组织关系转出学校原党组织。毕业生党员党费统一交至2025年6月,暂留党员的党费在群内另行通知。
2.如需党组织关系介绍信(包括使用线下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和直接发起系统内转接但接收方额外需要纸质介绍信的情况),请在毕业生党员工作群内,询有关工作负责人推进。
3.请各毕业生党员按照的实际毕业去向,准确反映本人组织关系去向。不要未经联系、想当然的将电子系统党籍转接至拟考研的学校等地,或谎报出境留学去向实现关系暂留学院的目的。
4.本院研究生升学的本科毕业生党员,可参考以下信息填写组织转接信息。
(1)中共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第一支部委员会:011100098381(环设)
(2)中共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第二支部委员会:011100097921(工设)
(3)中共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第三支部委员会:011100097910(动画+视传)
(4)中共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研究生第四支部委员会:011100226201(美术+装饰)
中共北京林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5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