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目标
以学校毕业论文(设计)工作方案为指导,结合学院专业特色,强化“过程管控、质量优先、规范有序”原则,聚焦设计类专业实践性、创新性特点,细化各环节管理要求,确保毕业设计(论文)(以下简称“毕设”)及毕业展览工作高质量完成。
二、组织架构
(一)教学委员会
职 责:统筹规划教学工作,整体负责毕设及毕业展览工作,审核选题、导师资质,监督关键环节质量,处理毕业设计环节中的重要问题。
(二)毕设答辩工作组
主 任:院 长
副主任:教学副院长
成 员:各系(实验室)部主任、副主任
职 责:组织答辩、评阅论文,审核答辩资格,评定成绩,推荐优秀毕设。
三、核心环节
(一)拟题选题
1.导师分配机制
(1)导师资质确定原则: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近3年无教学事故;全院所有具备导师资格的教师享有均等机会,鼓励基础课教师通过参与指导本科毕设,进一步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和推动基础课改革,加强基础课对专业学习的支撑和联动作用。
(2)指导学生数量要求:每位导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4人,如因特殊情况指导学生超过4人,需经学院教学委员会审核同意。
(3)各系部指导教师数量确定原则:按照学院整体平均生师比,确定各系部指导教师数量,生师比高于平均值的系部,基础课教师优先向生师比高的系部配备,确保分配后各系部生师比接近全院平均值。各指导教师原则上独立指导所分配的学生并承担责任,如需专业知识交叉,指导教师个人之间可自行组队协作指导。此项工作由学院教学办公室统筹实施,每年毕设工作开始前,根据当年师生人数重新核算生师比并核定下达各系部指导教师人数及名单。
学院平均生师比:实际开展毕设的学生人数÷全院具备资格教师人数。
(4)双向选择原则:根据学生前5或前6学期成绩排序,划分为三段(前⅓、中⅓、后⅓),每位学生可填报3个导师志愿;参照学生志愿,系部统筹分配,分配原则见下表。

(5)导师更换:原则上不允许更换导师;如因特殊情况(如导师离职、师生矛盾、课题重大调整等)需更换的,由学生所在系部主任负责组织3人及以上专家组集体研判并提出解决方案,交由学院教学委员会审议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原导师当年指导学生不予增补,以后年份不予倾斜。
2.选题审核流程
(1)学院教学委员会根据专业特色及发展方向,发布《XX年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指南》;
(2)导师依据学院发布的《选题指南》,结合自身研究专长及行业实践资源,向所在系部提交毕设研究方向和领域;
(3)系部主任、副主任集体对选题方向和领域进行初步审核,不合格的需退回修改后重新提交;
(4)导师与学生协商确定具体毕设题目,并在毕设管理系统中发布;
(5)题目一经选定,原则上中途不得更改。如因客观原因需要调整研究内容或计划,且课题变动较大,应由学生提交《选题变更申请表》,指导教师同意签字,学院审核报教务处后方可变更。
3.任务书下达
导师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任务书》,明确研究目标、技术路线、进度安排(细化至每月)、成果形式(论文/设计方案/实物/展览作品等),学生签字确认后上传至毕设管理系统。
(二)过程管理与记录备案
1.每月指导记录
(1)导师记录:指导教师每月至少指导学生一次并做好指导工作记录,内容包括:指导时间、方式(线下/线上)、学生进展、存在问题、解决措施等,系部每学期抽查记录不低于2次,抽查比例不少于50%,学院教学办公室每学期末抽查指导记录,抽查比例不低于30%。
(2)学生记录:学生需记录每月研究内容、遇到的问题及反思等,指导教师不定期检查,学生需同步提交《毕业设计进展情况月度统计表》,作为中期检查、毕业答辩等的评定依据。
2.毕业困难干预帮扶
(1)发现问题:学生因学业、疾病、实践条件等原因导致毕业困难的,向指导教师提交书面说明;导师或辅导员发现学生存在毕设滞后、心理压力等突出困难时,要主动向学生所在系部反映,系部核实情况,判断是否属于“毕业困难”,确认后报教学办公室。
(2)系部干预:收到情况上报后,系部应在3个工作日内牵头组织导师、教学办公室、学生辅导员开展联合研判,提出解决方案。教学办公室应做好记录,并同步报告教学副院长、党委副书记,解决方案得到认可后,反馈系部,按照“一生一策”原则启动毕业困难学生干预帮扶。根据情况需要,学生辅导员可以电话或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家长。
(三)开题
1.开题报告
学生提交开题报告(含文献综述≥10篇,其中近5年核心文献占比≥50%),明确研究问题、创新点、实施方案、时间安排等。
2.系部组织开题
由系部统一组织开题,分组实施,评委由3名及以上专业教师组成(可包括指导教师),采用“学生汇报+评委提问”形式,重点评审选题可行性、研究思路清晰度等,开题未通过的学生,系部应统一组织二次开题。
(四)中期检查
1.检查内容
导师做好中期指导,学生提交中期报告。
2.系部检查
由系部统一组织中期检查,分组实施,评委由3名及以上专业教师组成,采用“材料审查+现场汇报”形式,重点检查是否按任务书进度推进、成果质量是否达标,对进度滞后、质量不达标等学生提出“预警”,并限期2周内整改,由系部统一组织二次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采用指导教师回避原则,指导教师不能作为学生所在检查小组成员,不能代替该学生进行答辩,在小组讨论评语和评定成绩时回避。
(五)学术不端与格式检测
1.学术不端检测
检测100%全覆盖,学生通过毕设管理系统提交论文/设计说明,免费检测2次,总文字复制比≤35%为合格,≤25%方可参与推优。
2.AIGC检测
学校采用“AIGC内容检测系统”抽查,重点核查参考文献真实性、实验数据/图像原创性,疑似虚构的启动人工复核。
3.格式检测
学生使用“论无忧”系统检测,差错率≤万分之五(每万字错误≤5个),不合格者需修改后重新检测,直至通过。
(六)论文评阅和答辩资格审核
1.论文评阅
指导教师填写评阅意见、成绩及是否同意答辩;指导教师同意后,系部指定1名评阅教师盲审,综合评定内容质量、格式规范及附件,论文评阅结果不合格的学生,根据评阅教师给出的意见对论文进行修改后再次提交评阅,由学院答辩委员会组织二次评阅,若二次评阅仍不合格,不能获得答辩资格。
2.答辩资格审核
系部严格按照学校相关管理规定审核答辩资格。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学生不能获得答辩资格:学术检测结果不合格、毕业论文二次评阅不合格及学校认定的其它应取消答辩资格的情况。
(七)毕业展览
1.展览规范
(1)展板、作品及展区内严禁出现任何形式的收费二维码、支付链接,严禁售卖作品、周边衍生品或接受捐赠;
(2)禁止展示与毕设作品无关的商业广告、个人宣传等内容;
(3)每件作品展板右下角需附作品介绍二维码,扫码可查看:创作理念、研究过程(草图/实验记录)、核心成果、导师评语等;
(4)实物作品及展板需注明:作品名称、作者、指导教师。
2.展览管理
(1)展览内容审核:对展览内容实施“三审三校”审核。导师是展览审核的第一责任人,需对展览内容的学术性、原创性、安全性进行全面把关;系部收齐所有展览作品后,交由所在的支部书记对意识形态与宣传规范性进行复审;最后,由教学办公室汇总后,送至学校宣传部终审。
(2)展览布置安排:教学副院长负责统筹展览全部工作,办公室负责联系确定展陈公司及协调校内审批、用电、展台布置分配等工作,各系部主任负责组织布展;教学办公室安排学生志愿者不定期巡查,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并上报给系部,系部负责改正和教育学生,情节严重者取消展览资格和毕设展览成绩,并按照学生管理规定处理。
(八)答辩与成绩评定
1.答辩资格
通过学术不端检测(≤35%)、格式检测(≤万分之五)、评阅(指导教师+盲审教师均同意答辩)的学生,方可参加答辩。
2.毕业答辩
各系部制定毕业论文答辩工作方案,组织完成毕业答辩。答辩采用指导教师回避原则,指导教师不能作为学生所在答辩小组成员,不能代替该学生进行答辩,在答辩小组讨论答辩评语和评定答辩成绩时回避。
3.成绩构成和评定
(1)成绩构成:展览成绩(20%)+论文/设计说明(30%)+答辩表现(30%)+过程表现(20%,含指导记录、中期检查等);
(2)成绩评定:答辩秘书在答辩结束后1天内,根据毕业论文答辩小组成员评价表,及时录入答辩成绩。各专业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结束后,公布最终成绩。
4.二次答辩或延缓答辩
对于毕业论文成绩不及格或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参加答辩的学生,系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二次答辩或延缓答辩的审核、备案与组织工作;二次答辩通过的学生毕业论文成绩记为“及格”。
(九)材料归档
1.归档材料清单
(1)过程性材料:任务书、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记录、指导工作记录、《毕业设计进展情况月度统计表》、检测报告等;
(2)成果性材料:论文/视频/设计说明终稿、作品实物/展板及展览现场照片、答辩PPT等;
(3)审核性材料:指导教师评阅意见、盲审意见、答辩记录、成绩评定表、优秀论文推荐表等。
2.归档要求
学生整理材料,导师审核签字后,提交系部;系部汇总后,纸质版、电子版(按“学号-姓名-作品名”命名)存入移动硬盘,统一提交学院教学档案库,由教学秘书登记存档。
四、保障措施
毕业设计(论文)是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毕业展览是艺术设计学科的专业特色,学院要做好毕业设计和毕业展览的顶层设计工作,学院每年推出《毕业设计选题方向指南》,明确引导方向,鼓励跨专业协作。学院负责毕业设计和毕业展览的条件保障,协调实验室、展厅、经费等资源,为毕设提供场地设备等条件支持。
为高质量开展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展览工作,系部需统一组织导师培训,解读政策新要求、毕设管理系统操作、学术规范等;各专业组织开展毕设启动会,覆盖选题、开题、检测、答辩全流程介绍。
五、其他事项
导师是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展览的责任人,应全程做好对学生的指导工作,如出现毕业设计(论文)抽检不合格或者其他严重问题,应按照学校教学管理相关制度承担相应责任。
各系部是毕业设计(论文)和毕业展览的组织单位,系部主任是责任人,需严格按照学院要求完成相关工作,学院教学委员会开展过程监督,不定期抽查各环节进展,对组织不力或者出现突出问题的系部主任进行约谈提醒。
艺术设计学院
2025年10月
附件:艺术设计学院本科生毕业设计进展情况月度统计表